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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屠杀希特勒没有罪证!
    时间:2005/08/05 出处:
    (一) 历史性的文件《万湖会议纪要》
    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日,在柏林远郊的格罗斯-万湖区国际警察组织总部大厦里,为数不多的人举行了一次会议。主持会议的主席是海德里希,他在党卫军里位居不得人心的希姆莱之下,是第二号人物。纳粹帝国的各部政要都纷纷赶来。他们同七个党卫军人员会晤了大约一个半小时,由其中之一的阿道夫-艾克曼中校作会议记录。这些会议记录由海德里希审订,成为《万湖会议纪要》。
    会议是在绝密的状态下举行的, 区区几个小时内研讨犹太人最终解决方案,从集体阉割到绝育手术,最后敲定了毒气室大屠杀......

    这份绝密的会议纪要是共计十五页的油印密件,是战后美国调查人员在翻阅缴获的大量德国外交部的档案时发现的。其中有一条注解说明原来印了三十份。如今只剩下编号为第十六的外交部的那一份了。要深入了解希特勒的犹太人政策, 世界史学者全靠这么细的一根线索。秘密差一点被保住了!
    万湖会议后,党卫队和秘密警察头子希姆莱分别向党卫队和警察别动队下达了在东欧占领区消灭犹太人(包括吉卜赛人)的命令,准备将1100万欧洲犹太人送往波兰集中营的死亡工厂处理,另外,具有一半犹太血统的人则必须在死亡和绝育之间选择。
      为了贯彻万湖会议精神,彻底消灭犹太人,纳粹党卫队专门成立了“特别行动队”分配到武装部队中,担负枪杀犹太人的任务。他们还发明了杀人“毒气车”,将犹太妇女、儿童赶进车里,车子一开动就把排出的毒气送进密封的车厢。用一刻钟就可杀死15—25人。然而,党卫队还嫌屠杀速度太慢,于是便在奥斯威辛、马伊达内克、特雷布林卡、贝尔泽茨、沃尔茨克、索比博尔等30多个较大的集中营里安装了屠杀设备,其中奥斯威辛属于最大的杀人工厂。
    在采取这个行动的过程中,“多数犹太人无疑会受到自然因素的淘汰”,如因生活条件恶劣和劳动削弱体力等。至于少数几个经过考验、死里逃生的人,海德里希直率地说,只得对他们作出“相应处理”了,因为自然淘汰结果证明他们是顽强的,不把他们处理掉,他们就会构成犹太民族新生的苗子。

    与会的纳粹内阁官员的一致反应是高度的热忱,纷纷提出建议以改进或加速计划的执行。会议在一致同意的良好气氛中结束,会后还按照上层官场的惯例举行美酒佳肴的盛宴。

    (二) 历史对希特勒似乎不公正
    希特勒没有参加会议.
    文件中没有留下他关于这次会议的蛛丝马迹.
    大屠杀希特勒没有罪证!
    他甚至于没有对会议与文件作出任何批示.
    希特勒只是在会前表达过自己的想法而已:“我们心里,有桩事情是一清二楚的:那就是这场战争的结局:要么雅利安人被消灭掉,要么犹太人从欧洲完全消失,两者必居其一。”
    这一光辉思想的目的很崇高,一切为了帝国的伟大理想与民族的最高利益,纯洁而无私.至于手段,则不是他本人所需要关心的,更不需要他亲自操办.他的手始终是清白的,没沾上一滴鲜血.
    对于这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罪行,似乎不应当由希特勒个人负责,否则是对希特勒最大的不公正!应当受审与忏悔的,不仅是他手下的魔僚,还有全体德国民众.

    历史仿佛在重演,反思的精神也有新的趋势,并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下一代.不能说新纳粹的再生与此无关,年轻一代在这反思中已经摆脱了道义上的负罪感.谁都有罪很可以转化为谁都无罪.更不用说希特勒是这场血腥的反人类大屠杀的罪魁祸首.
    更有甚者,个别新纳粹份子还叫嚣:如果那场屠杀更彻底更坚决,我们甚至于能打赢那一仗!

    (三)权力与责任的思考
    每一枚硬币的正反两方面都具有同等价值. 权力与责任也同理.
    权利与责任是成正比的,权力与罪恶也是成正比的,有多少权利就有多少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能制造多大的罪恶.

    当权力结构的运行进入到摆脱任何约束的模式时,当权力的掌握者凌驾并异化于权力的基础之上时
    谁占有最大的权力,谁就应当对这权力所制造的罪恶负有最大的责任.

    他的魔僚当然负有不可逃脱的责任,但是,这些魔僚有什么权力去制造罪恶?
    他们的权力又是谁赋予的呢?
    权力的赋予者难道不应当负有更大的罪责?
    没有权力的民众有多少同样的罪责?
    以上这些思考似乎已经不再适合我们对于文革的反思.所以仅供参考.

    但是,什么时候我们能分清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法律责任与道义责任的关系.我们的反思才会有实质上的进步.否则一不小心进入误区,就会在客观上替罪魁祸首开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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