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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密:台湾“雷震案”真相
    时间:2005/05/29 出处:《南方周末》
    民国四十九年,即公元1960年。这一年9月4日,台湾国民党当局以“知匪不报”、 “为匪宣传”等莫须有罪名将《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雷震先生逮捕入狱,成为台湾战后历史上最隐讳不堪的一页。42年后,迫于社会各界压力及雷震家人的多次陈情和呼吁,自1949年以来台湾最大的一件“政治冤案”终获平反。9月4日——雷震被捕纪念日这一天,台湾“国史馆”正式出版《雷震案史料汇编》两册,将当年所谓“雷震等人涉嫌叛乱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台湾媒体因此呼吁让“民众更加了解台湾过去的历史”,进而让历史见光、见日。但事实上,谁都不可能忘记在国民党专制暴政下的那个“白色恐怖”时代。

    万山不许一溪奔

    ——台湾“雷震案”真相

    范 泓

    一,42年前震惊台湾的“雷震案”

    先说两句“新闻” 闲话。

    2002 年5月23日,台湾《中国时报》记者陈盈珊一篇关于《“雷震故居难保”,改以公共艺术留事迹》的报道引起众多读者的关注。其“新闻眼”是,台北市文化局长龙应台女士应雷震之女雷美琳的要求,偕中研院社科所研究员钱永祥、某报总编辑南方朔等人会勘位于台北市松江路124巷内的“雷震故居”。这是一所日式木构平房,为雷震生前与第二位妻子向筠的居住处。由于年久失修,这幢日式房舍已相当残破,目前尚居其中的雷震之子雷天赐已明确表示“无力修缮”。经专家们讨论,这所故居恐难保其貌,拟改以“公共艺术方式”呈现其深远的人文历史意义。究竟以什么样的“公共艺术方式”文中未说。但那天,在蒙蒙细雨之中,龙应台手执一本1956年适逢蒋介石七十诞辰出版的《自由中国》半月刊,上有雷震先生所写一篇题为《寿总统蒋公》的社论,龙应台动情地说:“这篇社论正是雷震十年牢狱之灾的关键点。”

    在大陆,知道雷震这个人的,恐怕为数不多。即便在台湾,对五十岁以下的人来说,提起雷震这个名字,也可能恍若隔世。但发生在1960年9月4日的“雷震案”,对漫长的台湾民主宪政之旅有着既深且远的影响,实为台湾战后民主运动史上一个标杆事件。可以说,若没有雷震,以及他所主持的《自由中国》在台湾战后“白色恐怖”时代着力灌溉的自由民主理念,就不会有日后台湾实现政治转型的可视前景。所以,被捕前的雷震和被捕后的雷震,在台湾媒体的视野里,从一开始就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既是《自由中国》半月刊在一个时代的夭折,又是一场“媒体反对运动”的真正开始。台湾世新大学传播研究所管中祥博士在《媒体反对运动》一文中指出:“有关大众媒体在推动民主及言论自由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是战后台湾政治反对者与社会运动团体的关切重点”,而雷震恰恰是这场运动中首当其冲的人物。雷震被捕是在1960年9月4 日,与之同时被捕的还有《自由中国》的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骕和会计刘子英。这一天上午9点20分,台湾警备总司令部上校军事检察官桑振业、保安大队中校副大队长施建良、上尉副中队长郭振斌率大批军警,将雷震之宅暨《自由中国》杂志编务场所突然围住,强行将雷震等人带走,并对其寓所进行了大搜索。随即,警备总司令部发言人王超凡在记者招待会上对外声称:“《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雷震等涉嫌叛乱,已由本部根据惩治叛乱条例第10条的规定于9月4日依法拘捕,现正在侦讯中”(1960年9月5日台湾《征信新闻报》)。是晚,国民党中常委陶希圣、中央党部第四组主任曹圣芳、行政院新闻局长沈锜等人宴请台湾各媒体负责人,通报了雷震当天被捕的原委及经过,并散发了一份《〈自由中国〉半月刊违法言论摘要》白皮书。在这份《白皮书》中,当局给雷震等人罗织的罪名有六大项,“(1)倡导反攻无望;(2)主张美国干涉内政;(3)煽动军人愤恨政府;(4)为共产党作统战宣传;(5)挑拨本省人与大陆来台同胞间感情;(6)鼓动人民反抗政府流血革命(1960年9月5日台湾《联合报》)。两天后,王超凡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由中国》半月刊会计刘子英已供认不讳是“匪谍”,并有其“坦白书”为证。第二天,也就是9月7日,台湾《联合报》以《王超凡宣称刘子英为“匪谍”》为题,对此事作了报道:“……刘子英为‘匪谍’,警总已获有具体证据,彼系于39年(1950年)奉匪方使命来台,其入境时之保人为雷震。刘在雷震任国民党参政会副秘书长时担任秘书之职,雷氏甚多私人函件均由其处理……治安人员曾在其寓所搜获‘匪’文件及雷震寄存之文件甚多……”9月14日,蒋介石在接见美国西海岸报界记者时第一次对“雷案”公开发话: “……相信已有‘匪谍’在该刊(指《自由中国》半月刊)的幕后作活动,逮捕雷震当然有法律的依据……这件事与雷震组织反对党无关。任何人可以自由地在台湾从事政治活动,但是绝对不许参与颠覆活动”。(1960年9月15日台湾《中央日报》)9月24日,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检察官殷敬文就“雷震案”正式向军事法庭提出公诉,起诉书认定雷的主要罪状有二条:一,明知为“匪谍”(刘子英)而不告密检举;二,连续以文字有利于叛徒之宣传,散布悲观无望论调,以图鼓动暴动,以达颠覆政府之目的……(1960年9月24日台湾《联合报》)10月3日雷案开庭,“只开了八个半钟头的庭,就宣告终结了”(胡适语);10 月8日,军事法庭以“知匪不报”、“涉嫌叛乱”等罪名判处雷震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7年;马之骕、傅正、刘子英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 12年。11月23日复判,维持其原判。服刑地点在台湾军人监狱(今新店监狱)。这一年雷震先生63岁,他最小的儿子雷天洪才11岁。42年后,当雷天洪先生回忆起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时,依然心有余悸。他在《雷震案史料汇编》新书发表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我只有11岁,读国小五年级。在童年时我就失去了慈父的教诲,加上身背谍匪之子的冤屈,一路走来,无不尝尽了所有辛酸和苦楚……在成长过程中,只要听到蒋介石的名字,没有恨,只有怕……”(2002 年9月5日台湾《世界日报》)

    雷震被捕,即掀起轩然大波。案发当日,国民党内部就有人提出议异。监察委员陶百川与立法委员成舍我、胡秋原等人质疑“警备总司令部”——雷震纵使涉嫌违反了普通刑法,但并未触犯所谓“惩治叛乱条例”,有何理由认为是“叛乱”而要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为此,监察院派出一个由陶百川等五人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案情作进一步调查。当时在美的民社党主席张君劢闻讯后急电蒋介石,抗议雷震被捕,并将第二封措辞严厉的电文转至台北《公论报》,惜乎《公论报》迫于形势,未敢全文刊登,只发表了部分内容;雷震的好友胡适先生彼时正在美国出席中美学术合作会议,当天收到副总统兼行政院长陈诚发来有关“雷震案”的电报,即回电表示:“今晨此间新闻广播雷震等被捕之消息,且明说雷是主持反对党运动的人,鄙意政府此举甚不明智”。胡适认为,此举对政府有三点不良影响,“一则国内外舆论必认为雷震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惧并挫折反对党运动;二则此次雷震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国杂志当然停刊,政府必将蒙摧残言论自由之恶名;三则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评政府与谋成立反对党皆与叛乱罪名绝对无关,一旦加以叛乱罪名,恐将腾笑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胡适书信集》第三册中可查见全文。 2001年2月28日,台湾《联合报》记者钟年晃在一则报道中透露:台湾“国史馆”中至今存有民国四十九年九月四日胡适致陈诚的电文原件。作者注) 1929年即发起“人权运动”的胡适,当然将“言论自由”视为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他之所以强调国民党当局以“叛乱之罪”加害于雷震等人“甚不明智”,完全是出自于他对民主政治的一种认知。在1960年11月18日的日记中,胡适附上了四则英文简报,分别是美国《纽约时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华盛顿邮报》三大报纸就“雷震案”对蒋介石政府的批评文字。还有一份是哈佛大学学生出的日报,认为台湾当局指控雷震,“使海内外国民党知识分子迷惑不已。在任何时候,雷震案都将是一件丢脸的事”。(《胡适日记全编·第8册》727页)这些简报是美国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寄给胡适的。在当晚陈诚的晚宴席上,胡适当众将简报交给总统府秘书长张群,其意不言自明。胡适在写这天日记时已从美返台多日,并在当天上午会晤过蒋介石。虽然他本人不愿多谈“雷震案”,但内心却有着一种“大失望”。民间的反弹也很强烈。虽然人们并不知道“雷震案”背后有着隐微复杂的政治因素,但还是自发地组织起了“1960年雷震案后援会”。而《自由中国》半月刊的两支主笔殷海光、夏道平与好友宋文明在报上看到所谓“白皮书”之后,深感此案纯系政治上的一种构陷,为减轻雷震的“罪名”,三人联名发表了一份轰动一时的《〈自由中国〉言论撰稿人共同声明》。这篇1200字的声明指出:一,他们在《自由中国》上的言论文章,系书生论政;二,愿为此承担所有文章的言论责任;三,抨击国民党当局以不实之词嫁祸于《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先生……然而,这些来自于道义上的声援并未能改变雷震先生的命运。相反,学者殷海光也将因此而面临“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困境,让人嘘唏不已。

    二,蒋介石逮捕雷震是“事有毕至”

    监察院司法委员会责成陶百川、金越光、黄宝实、陈庆华、刘永济等五位监委组成的“雷案调查小组”对案情的调查,遭到了百般阻挠。军事法庭只允许调查马之骕、傅正、刘子英三人的案情,而“主犯”雷震则不在其列,这意味着“调查”将空有其名。事实正是这样,尽管调查结果表明:警总等机关在处理雷案时有“诸多不合”和“失当之处”,建议将审判违法事项向行政院提出“纠正案”。但“纠正案”在递交之后,就一直没有了下文,陶百川等人欲从法律层面来挽救雷震的最后一线希望彻底破灭了。陶百川后来慨然发出“深知政府制裁雷震决心如铁,自非监察院所能挽回”之叹,心情可想而知。与陶百川一样,胡适1960年11月15日对胡颂平说的一番话,也道出了他本人也是许多人心中的一种无奈。胡颂平回忆道:“对于雷案,先生希望军方再请几位真正懂法律的人来审慎处理;如果他们真能请到真懂法律的人来处理,可能雷案不会成立了”。(《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第80页)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雷震其人。

    雷案之所以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就在于雷震并非一个“普通人”,他原本就是国民党高层的核心人物。雷震生于1897年6月25日,浙江省长兴县人。1917 年由张继、戴传贤等人介绍在日本加入国民党。1923年考取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院政治科,主修行政法与宪法。1927年学成归国。雷震先后在国民党及政府中担任要职:南京市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教育部总务司司长;抗战爆发时,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战后任全国政治协商会秘书长、国大代表、国民大会副秘书长、行政院政务委员;1950年在台湾被蒋介石聘为国策顾问。从以上政治履历中不难看出,雷震一直为蒋介石所信赖和重用。然而,及至195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撤销其所有职务,进而1960年9月锒铛入狱,在这风雨如晦的10年中,雷震个人命运的跌宕多舛,让人始料不及。创办《自由中国》,原先也是得到蒋介石的默许。胡适、雷震、王世杰、杭立武等人当时是想在上海创办这份杂志。为了这件事,雷震曾去浙江奉化找过当时“下野”的蒋介石。但到了1949年下半年,国内形势急转直下,国民党军队在大陆节节败退,8月开始溃逃,最后仓皇撤至台湾,雷震等人欲在上海办刊的愿望遂成泡影。在上海没有办成的事,竟在台北实现了。透过蒋介石的这层关系,《自由中国》创刊得到教育部的资助,台湾省政府还拨出一所公房供杂志社使用。马之骕先生后来写过一篇回忆文章,披露当时的教育部长杭立武在办刊这件事情上,不仅在言辞上对雷有所鼓励,而且“允由教育部按每月补助三百美金的经费”予以支持,“其不足者由雷震另行筹措”(《忆雷震当年在〈自由中国〉扮演的角色》)。杭是蒋介石的教育部长。由此可见,最初的《自由中国》半月刊隐含这样一种政治背景,就很难保证它与政府唱得不是同一个调子。这时雷震与蒋介石的关系,无论于公或于私,仍处于一种“相视而笑(应改为悲字),莫逆于心”的亲密之中。一个出钱,一个办刊,可谓“同气连枝”,倒也合情合理。所以,这也是日后雷案之所以引人特别关注的一个心理视点。

    以雷震的特殊身份,雷案从一开始就显现出它的复杂性。从监察院“纠正案”石沉大海这一事实来看,就能嗅出其中的几许深意。2002年9月12日146期《台湾新闻·总合周刊》上一篇有关文章透露:当年副总统陈诚在雷案中的处境十分尴尬。由于他与胡适、雷震的私谊,事前并不知内情。直至下令逮捕雷震那一刻,才由警总司令黄杰与参谋总长彭孟一起向他作了通报;当时总统府秘书长张群亦为雷震的好友,开始时对雷案竟也是“不闻决策”,一度成了局外人。这些都充分说明蒋介石为逮捕雷震,事先做了十分慎密的安排。2002年9月,台湾有关方面披露的“雷案”大量机密文件显示,当年“情治单位(情报和治安)办理此一案件的政治性质远超过法律性质”(《平反白色恐怖案还有长路要走》一文,薛化元),这无疑是陶百川等人当年之所以未能挽救雷震成功的障碍所在。文件还显示,蒋介石对此案给予了“足够关注”。此次台湾“国史馆”出版的《雷震案史料汇编》两册,在其“导论”部分以“最高当局关注下的审判与调查”为题,依据史料对此作了如下描述:

    事实上,早自雷震等人被逮捕之后,蒋介石总统就非常关注此案的发展,九月十六日开始垂询本案发展,数度召集党政军高级幕僚开会,指示尽速办理(九月二十日),与会成员则包括张群(总统府秘书长)、唐纵、谷凤翔、黄杰、汪道渊(军法覆判局局长)等人。

    尤其在开庭审判之后,他再度训示办案有如作战,要求参谋多拟几个腹案(十月六日);甚至在十月八日宣判的当天早上,还明确指示雷震的“刑期不得少于十年”、 “覆判不能变更初审判决”。所以,尽管监察院“雷案调查小组”后来在调查报告中列举与警备总部处理该案诸多“不合或失当之处”,并提出纠正案,仍然无法改变初审的判决……在强人政治威权独断之下,司法和监察体系乃聊备一格,遑论独立公正。

    由于蒋在雷案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雷震的命运可想而知。李敖是当年接雷震出狱的人之一。2001年11月17日,台北市文化局为纪念雷震先生,在“二·二八”纪念馆举办过一次《自由中国》半月刊文物、图片特展。文化局长龙应台特意请来李敖作演讲。李敖说:“若要了解雷震其人及‘雷案’,应当从他与国民党,也就是与蒋介石的关系发展着眼才对……雷震是当年随蒋介石来到台湾的人。创办《自由中国》初期,还是蒋出的资,两人当初友情深厚。” 李敖这番话,与本文开头龙应台认为1956年的那篇社论是最终“引火烧身”的关键点,都是从雷蒋二人的公私关系来回看雷案的,在其语义上是一回事。不过,雷蒋二人最终在政治上分道扬镳,甚至“反目为仇”,若单从1956年雷震所写的那篇社论来看,似乎还远远不够。在《自由中国》生命史的10年中,即便 1956年的那篇社论“触犯龙颜”,让蒋心中有诸多不悦,但仍未能构成雷震10年“牢狱之灾”的关键点。龙应台手执的那本《自由中国》半月刊,实际上是一期“祝寿专号”(《自由中国》第15卷第9期)。1956年10月31日,蒋介石七十大寿。蒋故作姿态,透过政府管道表示:婉谢祝寿,要“以六事咨询于国人,均盼海内外同胞,直率抒陈所见,俾政府洞察真情,集纳众议,虑心研讨,分别缓急,采择实施……”。胡适、徐复观、毛子水、夏道平、陈启天、陶百川、蒋云田、徐道邻、王世杰、雷震等人借此机会纷纷撰文,虽对蒋有所褒扬,但其“进言”也尖锐如刀。雷震的那篇《寿总统蒋公》社论的要点是:建议选拔继任人才;确立内阁制;实施军队国家化。当时胡适正在遥远的美国当寓公,胡健中向其约稿,他有感而发,遂写了一篇题为《述艾森豪总统的两个故事给蒋总统祝寿》的短文。文章以故事而时论,曲径通幽,巧发奇中,取艾氏比蒋公,劝后者要做到“三无”,即“无智、无能、无为”。也就是说,希望蒋介石能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胡适语)。徐复观的文章《我所了解的蒋总统的一面》,以心理学的观点入木三分地剖析了蒋介石的性格……如此祝寿,搅动人心,酣畅淋离,“专号”连销九版,一时洛阳纸贵。然而,借“祝寿”而“进言”,毕竟是“坐而论道”,尽管当时即遭到当局的反击,蒋还是没有对雷下手,让《自由中国》半月刊又存活了4年。这时雷震虽已被开除出党,但其“忠言直谏”的性格并没有改变。他主持《自由中国》半月刊10年,与蒋介石乃至整个国民党当局的关系,微妙而复杂。从一开始的合作,到不断产生磨擦,然后渐行渐远,进而又升级为不可调和的对抗,这不仅因为雷震本人“择善固执”的性格,更因为其民主理念与执政当局专制理念南辕北辙、迥不相侔。所以,1956年的那篇社论,只是这种在理念上发生严重冲突的一次必然结果,但此时双方并未真正走到摊牌的时刻。

    雷蒋矛盾的升级,应是在这篇社论之后。首先,由军方及国民党所控制的中央日报、中华日报等对“祝寿专号”进行了围剿,军方刊物以“思想走私”为由,大肆攻击《自由中国》半月刊。“中华日报当时的主持人曹圣芬甚至写文章表示《自由中国》这样的杂志应该加以捣毁,总政战部也出了一本《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所谓‘毒素思想’是:主张言论自由、军队国家化、建立自由教育、对总统个人的批判等”(《雷震与台湾民主运动》一文,李筱峰),其火药味之浓,反而激起了雷震等人更强烈的抗争意志;其次,从 1957年7月至1958年3月,《自由中国》连续八个月推出有关“今日的问题”大讨论,全面反思台湾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司法、新闻自由等问题。这场讨论由《自由中国》编委戴杜衡提出,以表达《自由中国》全体同仁对当时“国事”的整体看法。在首篇专论之前,有过一篇代序,题为《是什么说什么》,文章出自殷海光之手笔:

    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需要说真话的时代,然而今日我们偏偏最不能说真话。今日中国人之不能说真话,至少是中华民国开国以来所仅见的……我们立言,以什么为基准呢?我们立言的基准只有这样一条:是什么,就说什么。事实是白的,我们就说它是白的。事实是黑的,我们就说它是黑的。我们绝不把白的说成黑的。我们也决不愿把黑的故意说成白的……(《殷海光全集》第11卷,499页)

    不难看出,雷震与《自由中国》半月刊对其“国事”的种种看法,尽管这时仍停留在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所擅长的“清议”上,但言词犀利,戳到了国民党的痛处,让蒋介石如坐针毡。可以说,这15篇系列社论,将雷蒋二人的关系不可避免地推向了“对抗”,尤以“反攻大陆无望”等言论最具冲击力,开始动摇蒋介石统治台湾的信心,当局决意制裁雷震如箭在弦,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转眼到了1959年至1960间,国民党准备修改《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想以此否定“宪法”中第47条总统只能“连任一次” 的条款,欲意让蒋介石三连任。雷震闻讯后,在殷海光的建议下,召开《自由中国》编委会全体会议,决定以护“宪”为名,公开反对蒋介石三连任。胡适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却在1959年11月15日的日记中写道:“……我盼望蒋先生能在这一两月里,作一个公开的表示,明白宣布他不要作第三任总统……”(《胡适日记全编·第8册》594页)。胡适还透过总统府秘书长张群,让他将自己的想法转告蒋介石。然而,蒋并没有理会胡、雷等人的反对意见,相反软硬兼施。 1959年2月,台湾驻日大使沈觐鼎因故去职,在这一人选上,蒋一时竟萌生了想让雷震重返官僚体制的念头,欲意指派出身日本京都大学的雷震出任驻日大使。他暗下让雷震的好友、时任国安局副局长的陈大庆前去“探询雷震的口风,也许仅是蒋介石的试探,陈大庆并未获雷震的答复”。(《雷震不向权势低头,蒋介石赶尽杀绝?》一文,张友骅)其间,还发生过授意杭立武出面“收购”《自由中国》这样的事,遭到雷震的拒绝。据陈大庆日记透露:他长期奉命在雷蒋之间担当“沟通使者”,这多少也是蒋迟迟未对雷动手的一个原因。直至1959年5月,雷震与《自由中国》针对蒋的三连任明确表示反对之后,陈大庆即受到当局的指示,不再与雷震接触。与此同时,代号“田雨专案”(“雷”之拆字)项目正式启动(后改名七二专案),并由陈大庆转交台湾警总司令黄杰直接处理。雷震这时已彻底看透国民党专制本质,再也“不甘于空言改革,而是要以政治组织的方式直接挑战国民党的执政地位”。也就是说,“要将原本的‘清议’变成权力重新分配的具体行动”(《胡适在台湾的日子》一文,徐宗懋),终于将自己推到了与蒋介石对决的最后时刻。这时的台湾岛,在经历了1947年“二·二八”事件之后,其本省政治精英在那场镇压中损失惨重。就其本土人而言,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国民党专制下的“白色恐怖”时期,几乎失去了自己的声音。《自由中国》半月刊出人意料地成了台湾自由知识分子发表批评国民党“一党独大”的重镇,而这些人原本与国民党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在心理上对当局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雷震组建新党,出任发言人,还将其纲领刊登在《自由中国》半月刊上,筹备工作包括本省人士李万居、郭雨新、高玉树、杨金虎等人,这都是日本殖民时代著名的抗日人士,在台湾民众中享有极高的声望。“这种政治组合可以由大陆人在政治上层据理以争,并由本省人在中下层做群众工作,其政治号召力与扩张性必然十分可观,假以时日与国民党分庭搞抗礼应可预期”(同上,徐宗懋语)。蒋介石这时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事后对胡适说:对雷已十分容忍,若他背后没有“匪谍”,决不会办他…… 胡适当然不会同意蒋的这种说法,因为捉雷就是与组党有关。胡适旧话重提,对蒋说:10年前总统让我组织一个政党,表示不反对,并可以支持我。这种雅量,我至今不能忘记。我今天盼望的是,总统和国民党其他领袖能不能把那10年前对我的雅量分一点来对待今日要组织一个新党的人?(参见《胡适日记全编·第8 册》)很显然,蒋对雷震已不可能有这份“雅量”了。10年前,他支持办刊,本想可以加以利用反对共产党,可办到后来,《自由中国》成了自己在政治上的强大推手,而其中最关键的人物竟是昔日的幕僚。若干年后,台湾中研院社科所钱永祥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出雷案的真相:“雷震对国民党的批评将近十年时间,国民党很不满,发动了很多次的舆论攻击,但都没有动手抓人。这里有很多原因,包括美国人的因素,都有一定的关系。胡适之是《自由中国》的支柱,国民党对胡适之总要留一点面子。可是到最后,雷震与台籍政治人物相结合,要组党,国民党马上就动手了……”(《台湾自由主义的身份危机——钱永祥访谈》一文,张文中)在当时的体制下,无论由谁来组党,都超出了当局所能容忍的限度,雷震被捕是“事有必至”。1960年9月4日,蒋终于下令逮捕雷震,比原计划提前了将近一个月。至此,雷蒋二人走完了从“铮友”到“政敌”的大起大伏的所有路程。雷震被整整关了10年,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关于这一点,雷震本人早有思想准备。1957年8月2日,他在给原任中华民国驻丹麦大使馆秘书朱养民先生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本刊自八月一日起,拟连续讨论“今日的问题”,先生看了八月一日这一期社论即可明白。这就是反对党的纲领,因此反对党的文章务请先生拨冗写好寄下,千万千万。他们愈顽固,我们愈要干,今日打开局面,是知识分子的责任……我已下决心与他们奋斗到底,早已准备坐牢了。

    这是当年与雷震同时入狱的马之骕先生2000年在回忆朱养民的一篇文章中披露的。可见雷震当时心里也很清楚,以他自己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深度了解,一场“牢狱之灾”终不可避免。1960年6月3日上午,雷震与夏涛声来到胡适家,再次谈及国民党权威体制给台湾政治、经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表示仍想组建一个“新党”。胡适先生出于对那个体制的“大失望”,觉得“一定没有结果的”,出言相劝,让雷震放弃这个想法。这次谈话或许不欢而散。三个月后,胡适的话不幸而言中。于是又有了1960年11月18日胡适与蒋介石的一次谈话:表面上是胡适向蒋汇报赴美出席中美学术合作会议情况,实际上谈了许多有关雷震和雷震案的话题。不过,一切为时已晚,蒋介石制裁雷震决心如铁,胡适也爱莫能助,“……先生就这样失去了身体的自由……我不禁要藉《圣经》上的一句话赠给雷震先生: ‘为义而受难的人,有福了’。”这话是殷海光先生在雷震被捕之后说的,大概也是当时所有关心雷震先生和雷震案的人想说的一句话,因而历史就记住了雷震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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