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料:陈水扁档案
|
时间:2005/05/07 出处:新浪网 |
陈水扁 现任 中华民国 总统、 民主进步党 党主席、福尔摩莎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台湾省 台南县官田乡人,祖籍「福建省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人,又称 阿扁 。
陈水扁是中华民国第二位民选及连任总统和首位民进党籍总统,台湾岛内外对陈水扁的争议极大,许多 大陆 人民批评陈水扁无视於大陆的压力,大胆直言微倾台独的立场,也有 台湾 人民批评陈水扁善变、言而无信,毫无执政能力。但另一方面,很多台湾人民认为他保护了台湾的民主自由法治和主权独立不受侵犯,以及出身贫苦农民家庭,而尊敬他。 2000年 当选 中华民国 第11任总统。
早年生活
陈水扁1950年出生于台南官田乡的一个佃农家庭,家境清贫,出生后家人甚至担心无法养活这个孩子,所以一直到 1951年 2月18日 才正式申报户口。陈水扁自幼勤奋好学,全家举债供其读书,再加上他的成绩优异,获得农渔会奖学金而得以完成学业。 1969年 于台南一中毕业后考入 台湾大学 商学系,但后逐渐对 法律 产生兴趣,于一年之后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 1973年 ,就读于大学三年级的陈水扁再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当时录取率极低的律师资格。
1975年 ,陈水扁与中学同学吴淑珍结婚。次年,专攻海商法的陈水扁成为华夏海商法事务所律师。并为曾为全球最大 集装箱 轮船公司,也曾在华人最大远洋运输公司的 长荣海运 担任常驻法律顾问,并且从政之依然长期接受长荣CEO张荣发的资助。
从政生涯 1979年 的 美丽岛事件 是陈水扁踏入政坛的契机,他成为美丽岛事件被告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从此开始参与党外运动。 1981年 ,陈水扁参选 台北 市市议员,并以最高票当选。 1984年 ,陈水扁担任由台湾民主先驱郑南榕创刊、作家 李敖 出资的自由时代系列杂志社社长,杂志社的口号是“争取百分之百的 言论自由 ”。
1985年 ,陈水扁辞去议员职务,回台南代表党外人士竞选台南县县长,但是落选。在谢票行程中,陈水扁夫人吴淑珍遭到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却也使陈水扁的知名度增高,许多人都十分同情他和他的家人。当然也有人认为陈水扁通过宣称这是国民党人制造的「政治车祸」方式来制造弱势、被迫害者的形像,并不断的从中捞取政治资本。 1986年 ,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事件被国民党立法委员冯沪祥控告诽谤,国民党法院原宣判刑期一年,然后由其夫人代为上诉,改判8个月徒刑。这也引来许多人的非议,因为陈自己曾在判决结果宣布后公开宣称不会上诉。同年,吴淑珍当选立法委员,陈水扁次年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1987年民进党成立后,加入民进党并当选为中常委。 1989年 ,陈水扁当选增额立法委员,成为民进党党团干事长。1992年,陈水扁立委连任成功。
陈水扁在担任立法委员期间,经常被媒体评为是问政表现最佳的一位,在参加立法院国防委员会期间,主持编撰了《国防组织法》草案,并揭露多起国防军购弊案,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拉法叶军购案。 1993年 7月 ,陈水扁被 美国 《新闻周刊》( Newsweek )评选为台湾国会风云人物。
1994年 ,台北市长首次直选。陈水扁在党内首先击败对手谢长廷,获得民进党提名为台北市长候选人。由于当时 国民党 刚刚分裂,新组成的 新党 推举呼声较高的 赵少康 参选,但是国民党依然派出自己的候选人黄大洲,导致亲国民党系(即后来所谓的“ 泛蓝联盟 ”)选民选票分散,使得陈水扁能够当选市长。市长选举期间,许多有关国民党主席 李登辉 暗助陈水扁的传言(弃黄保陈)也时有耳闻。
陈水扁市长任内的表现毁誉参半,许多人表扬陈水扁市长亲民的作风,推动多项市政建设,包括台北捷运、下水道治理等,还重点打击色情行业,施政满意度高达76%。但是也有人认为陈水扁仍有不足。例如陈水扁经常自夸的如兴建捷运与诸多北市交通设施的「功劳」实际上都是在黄大洲甚至更早的国民党籍市长便开始规划,而陈水扁只是刚好在任内坐收前人之成果,且其任内之「政绩」多属表面功夫,少有长远之计划 1998年 ,陈水扁寻求市长连任,但是遭到来自国民党候选人 马英九 的强劲挑战,最后以微弱的票数落选。许多人认为,陈水扁对这次的落选至今耿耿于怀,认为自己市长任内表现优异,却还是无法连任。
姓名:陈水扁
学历:隆田国小、曾文中学、台南一中、台湾大学法律系第一名毕业韩国庆南大学荣誉法学博士、俄罗斯经济学院经济学荣誉博士
籍贯: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
生日:1951/02/18
年龄:54岁
性别:男
生肖:虎
星座:水瓶座
血型:O型
妻子:吴淑珍
家庭:育有一子一女
经历:1976~1989华夏海商法事务所负责律师
1981~1985台北市议会议员
1987~1989 & 1991~1996民进党中执委
1987~1989 & 1996至今民进党中常委
1989~1994立法委员
1990~1993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1994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1992 & 1994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台北北门扶轮社副社长
1994~1998台北市市长
1999~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重大事件簿:
1985年:蓬莱岛案判决一年徒刑民事赔偿200万
1985年:辞台北市议员宣布拒绝上诉以示抗议
1985年9月:获党外推荐参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落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18日:谢票时妻子遭受政治车祸下半身瘫痪
1986年9月:民进党成立
1986年12月:吴淑珍代夫参选立委,当选
1987年2月:出狱,宣誓加入民进党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末代增额立委
1990年1月:任党团第一任干事长
1990年2月:提出废除刑法100条
1990年12月:任福尔摩沙基金会董事长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3年10月:揭发李庆珠甲考舞弊案
1994年12月:当选台北市市长
1998年:准备竞选连任台北市市长
1998年12月5日:落选台北市长
2000年3月18日当选所谓的"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