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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正解
    时间:2005/05/06 出处:凤凰网
    (按:现将近日所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三论并序论合为一帖,以便窥其全貌。又:或有词语过滤系统之故,此帖上传实不易。)

    序论

      史载,当年名定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咨询万方,贤达智者千思百虑而后得,志在求千秋万代之延续,万古长存之国祚。

      今国之为国,已五十余载。贞元振兴气象,已始显现。当此时,庶人横议,斗胆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三论":论其中华属性,论其人民属性,论其共和属性,意在共谋我国治道之精进,同襄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之有成。

      此三性者:即我国之"中华属性"、"人民属性"和"共和属性"。此三者,已见之于国号之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为我国之根本命门,须臾不可背离者也。此三者,又实三位而一体,须臾不可偏颇忽略其一者也。三者尽竟扎根坐实,方不负其造设创制者,即1949年订立"共同纲领"诸君之本意、远见和智慧。吾人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创以来,多有游离但终回归"共同纲领"之精义,方有今日初治之象,多见此"共同纲领",实老成谋国、天下为公之杰作,而少东西阵营、党派私谋之考量。通读该"共同纲领",多见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者对于新国家的立国方针、发展路向的"原汁原味"的思考,颇有当年美国开国者费城议事厅订制"独立宣言"之大成气象。"共同纲领"中一以贯之、渗透融合的"中华属性、人民属性和共和属性",是其成为新国之经典本源的精神奥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人民"属性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三位一体属性,排序则为"中华"、"人民"、"共和",成论则"人民"为先。
      其原因,在于"人民属性",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1949年被推翻的反动政权的分道扬镳处、判然有别处。此国家,其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内内外外,不体现"人民"属性,不力行立国之本的"为人民"弘愿,则同被赶走的"封建买办法西斯***的国民党反动统治"(见共同纲领)更无两样。
      国家的"人民"属性,实为此国家之特质、之发展、之真义的内在要求,所以体现者有四。

      其一曰,"人民主权"而非其它。史上有君主主权,认为一切权力来源于君主,极端者如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及我国封建时代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类。史上亦有党派主权,如民国初年段祺瑞和拥戴老段的安福俱乐部之作为。时直系军阀吴佩孚对此颇为不佩服,曾通电刺之曰:
      全国之大,能否尽为一人所盘踞?
      疆吏之多,能否尽为一党所居奇?
      兆民之众,能否尽为一人所鞭笞?非"人民主权"的情况,又如1949年之前的国民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人民主权"一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最根本的政治诉求之一。现我国宪法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条款,实在是"人民主权"这一现代国家原则的表达。当然,在此领域,我们也不应该陷入西方思想之牢笼,以为一切合理政治形式必出自西方。但在未来我国的政治发展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主权"应有更加具体切实的实现,翼此"使人民监督政府,令其不敢怠惰"(见毛先生同黄炎培的谈话),以减缓台湾学者胡秋原(胡先生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台湾"中华文化派"和"西化派"论战时的"中华派"主将,对方帮主为李敖先生)1988年同中国共产党前领导人谈话时所谓"党权过高"之弊。
      其二曰,"人民本位"而"官本位"。我国"封建"时代的"官本位",是为治理(或管治)之方便,其目的是为了确立社会和政治秩序,而不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儒家政治原则的自然结论。但现在,我们批评封建社会,自称超越了封建社会,却陷入做为封建社会表象而非实质的"官本位",形成现代社会最大的反讽。可以说,我国现在的"官本位"是登峰造极的。一个在古今中外都难得一见的有意思的表现是:领导进入落座的各种场合,同各色人等合影时,无论是严肃的还是轻松的活动,贴在椅子上的按严格礼宾顺序排定的名单及名卡。观当年延安时代的毛泽东等领袖照片,谁居中谁居左问题,以及前后排的站位,从来没有成为问题。"官本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原则是南辕北撤的。
      其三曰,重视农民问题。以我国人民之众,疆域之广,又农民历来甚至今日仍占我国人口太半。因此有学者说,中国问题就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就是中国问题。真至言也。不为农民的政府,不可能称得上是为人民的政府。政策设计不考虑农民的政策,不可能称得上是良好的政策。任何制度,如不为全体人民尤其是历来为执政者压榨的农民的根本利益计,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宗旨背谬乖桀则为难免。当年梁漱溟先生为农民请命,痛批城乡区隔政策之弊端,说"工人在九天之上,农民在九地之下"。信哉斯言。有消灭所谓三大差别之说,但所行政策,城乡两分,干部工人睽离,知识者要受少知识者"教育"等,又实际同真正消灭或缩小差别的目标缘木背道。证之于"共同纲领"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足见相当时期内政策制订者之善忘。因此,更证明今日"统筹城乡,平衡地域"的科学发展观,实为体现我国立国根本要义的善政良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中的"人民"二字,决非轻易得来,有其根本深义,弥足珍惜。因此,近北大法律学者贺氏卫方先生,在所拟的人民法院改革方案中,以遵行各国通例、接轨国际为名,建议去掉"人民法院"中的"人民"二字,引起各方訾议。贺氏的错误和可笑,实在是不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人民属性"。贺氏及其同志者,若果有倡导宪政、法治及推动我国人民法院改革之志,当求其实际,通过真正的改革提升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使法院真正落实为人民执法的要旨。如舍本逐末,以为通过人民法院之"去人民化",就能实现法院执法水平提升,最后沦为笑谈,并因名误实,又有什么奇怪。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中华"属性论

      十月革命初期,列宁曾指示成立"远东共和国",以缓冲"帝国主义入侵"。该"远东共和国",国家建制种种,一应俱全,但在文化、民族属性和政治上,"远东共和国"的"俄罗斯属性"却远甚于高加索、中亚等苏联加盟共和国。因此,当二十年代莫斯科大局已定,"远东共和国"的历史使命就告结束。时至今日,前苏联已经分崩离析,但其远东(包括西伯利亚和太平洋滨海)地区,因其文化上强烈的俄罗斯-东正教属性,一直能同莫斯科"同进退"。"远东共和国"的历史,实在反衬出文化属性实为一国延续、发展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冠以"中华"二字,是立国者们要表明她是延续数千年的华夏民族国家的新生命体。如果文化属性不再重要,为什么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不叫"远东人民共和国"或"东亚人民共和国"?因之,国家的中华或华夏属性,实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特质。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人口主体的华夏属性。中国汉民族人口占90%以上,较之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属于民族构成比较单一的国家。现在中国被定义为多民族国家,确实如此。但如果"多民族国家"前面能加上"以华夏民族为主体"的定语,则应能更精确反映我国的客观情况。以伊朗为例,波斯人不到七成,却明定波斯语为国语,其意则在于突出、强化该国的波斯人国家属性和国家的统一。伊朗的作法,实是所有现代国家为塑造统一民族意识、加深国家认同、消除地域差异和分裂意识通行的作法。
      所谓华夏属性,也意味着中国乃是所有华人血脉及精神上的归属地。所以会有美国出生的张纯如,著"南京的强暴"一书,为她的血缘祖国的几十万悲惨的受难者声张。上世纪三十年代倭日入侵,东南亚海外赤子纷纷回国参战(有四万战死在大江南北),或毁家以纾祖国之难。同理,当1997年印尼暴徒对印尼华人(尽管他们或已入印尼籍)施暴时,我们也没有做壁上观的理由。
      其二是文化上的华夏属性。现代中国文化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成份。但主体属性,却应是黄帝尧舜禹一系的华夏文化。虽华夏文化在历史上有处于弱势地位或"在野"的时期,如五代十国、元、清等朝代,但华夏文化却总能以其内力浴火重生,并化夷入夏,光复主体文化地位。毛泽东在论述新中国文化建设方向时,曾提出过建立"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新文化"的口号,"民族的"被置于首位,可见在延安时期,他对新国家的文化定位尚有清醒、理性的认识。延安时期中共甚至有公祭轩辕黄帝陵的"文化政策"。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汉语"拉丁化"的努力,以及汉语长期处于"通用语"而非"国语"地位的语言政策,到官方意识形态从民间社会、精英阶层和教育体系中系统清除(儒家、佛教等)传统文化的政策,都表明从上述延安设想的"民族的"国家属性的大幅度偏离。及至温总理2003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讲演时,重提"回溯源头,传承命脉"的话题,或许表明文化上的"华夏属性",实在应该是东亚这个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的立国之本和宿命:文化"重新中国化",开新必从护本始。
      其三是主体民族即华夏民族自我意识的凝聚和发扬。这是振兴中华的根本。俄罗斯从社会主义回头,但仍以占俄总人口(总人口1.45亿)83%的俄罗斯族控制着1700万平方公里的世界领土第一大国。试想,如果没有一个团结、统一、以俄罗斯文化和东正教为纽带的俄罗斯族,恐怕就不会有今天模样的俄罗斯国家了。任何国家,如果其主体民族的民族意识(当然应该是有进步、人道主义内涵的)得不到发扬,则该国难免不陷入涣散、内争、不团结和少数民族纷纷起事的情况。在我国,如果华夏民族正当的民族意识被人为地抑制,则整个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都将受到损害,因为少数民族是不愿意同一个民族心理上不自信、文化上不断自我否定的主体民族求团结的。最近国家推进"夏商周断代史工程"的深层次原因,是为主体(华夏)民族"正本溯源"的重要举措。但与此同时,一些为权宜政治需要或出于其他用心的人们,却一再通过颠覆华夏民族和文化起源、淡化征服的暴虐、美化夷族统治、丑化华夏民族英雄人物或变更叙述(如将岳飞定义为不伦不类的"抗金英雄"而非"民族之英雄")和为洪承畴等有定论的人物"正名"等,又在错乱着华夏民族的集体历史意识和自豪感。以今日中国而论,实事求是地讲,民族领域存在问题的,是民族分离主义。如果我们还要坚持不懈地"批判"本性温和、内敛并在近几十年一直受到政治抑制的华夏民族意识,或者继续谴责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华夏民族主体意识",实在是对加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自我反动,最终必将损及整个国家的团结和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共和"属性论

      以"辩证唯物史观"统领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在论及"辛亥革命"所余不多的意义以及其后的袁世凯称帝自为失败时,有一句著名的论断:"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果其然乎。君不见蒋中正退据台湾后,有公器家传之事,也终其二代而止。且以小蒋仁治柄国,多得台胞认可,或可以"内举不避亲"为之讳,而稍离"家天下"之恶名。毛泽东之侄远新,以现在所见史料,多无德行,而能据东北封疆之要津(张志新女士之遇害,即毛远新主政辽宁的1974年)。毛公与贺子珍所生女李敏,七十年代也曾担任北京属县的平谷县委书记等职,惜因身体状况太差,无再上层楼。但其中已见毛公或政圈扶持之用意。但政治世家,非吾国行共和体制后所独有,实为跨文化之世界性现象。如美国之布什家族。

       但中国政治即使有反复,但退化到君主制或变相世袭(如某邻国所行),却早已无可能。因为"辛亥革命"已为这种前景画上永远的句号。因此,论吾国之共和属性者,其词出自我国古代"周召共和"(因为有"周召共和"的史实,所以republic被译做了"共和"),其实际却扎实地奠定于1911年的革命。最近的史料显示,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在最后确定之前,曾有沿用旧名(即仍使用"中华民国")的方案,可见其时精英阶层对1911奠定中国共和这一历史性成就的高度肯定。
      我国政治如奠定共和这种切实的进步,或可属英国费边社思想中所谓"确实无疑、不会再退转的进步"一类。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辞海》第3242页,共和制:"君主制"的对称,亦称"民主共和国"。泛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与"君主制"相对。
      查哥伦比亚大百科全书网站(http://www.encyclopedia.com/),得"共和国"(republic)。摘译如下:"共和国",拉丁文 意为公共事务。今意为,由一个广泛有包容的代表群体所治理的主权国家。这一概念起先表示一种即非世袭、非王权的和由公众掌控国家的政府形式,以及公共福利的概念。在此意义上,我们谈及古罗马共和国。今天,除上述特征,共和国指社会各群体及各阶层都有选举权以及国家本身的权力受到宪法限制的国家。传统上,共和政体同真正民主政体的区别在于,前者通过由公民挑选的代表机构进行治理,而真正的民主政体中民众直接参与政府事务。但在实践中,所有现代代议制政府都更接近共和政体而非民主政体。

      不用掉书袋,但基本上,只要不是君主制或变相君主制,则该国都可称为共和国,具有共和属性。虽然如前文所述,西人以为有共和制当中,有一般共和制和真正的民主政体之间的区别。
      论及共和,以中国当下之实际情况,未来必有加强民主、落实主权在民的内在趋势,但西方所谓"真正民主体制",不见得是中国实际所真正需要。中国要走向强大,就需要维持内部强大的整合力,以弥平地区发展差异、抑制地方主义、化一风俗(这涉及到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前途)、加强人民的现代国家认同、塑造新的中华共同体,以及应付外部的严峻挑战。做到上述一切的首要条件,就是要使中国保持强大的中央集权共和国的国家特性。在坊间政圈种种落实民主完善宪政之议日见热络之时,对中国国家发展实际之所需(中央集权共和国)这一点,有心人却必须了然于胸,不为时议显学所紊乱。

      有上述三项真义在,故曰:
      大哉!中华人民共和国。善哉!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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