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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亲子案 双方最终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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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12/09 出处: |
昨天下午5点,伴随着身披法袍的主审法官走入法庭,高峰亲子案在朝阳安贞法庭首次正式开庭审理。随之,等候多时的记者均被请出。值班员解释说,法庭已经下班。高峰和王纳文母子昨天都没有到庭参加庭审。透过窗帘的缝隙,记者看到法官端坐,双方律师你来我往。晚上7点20分,庭审结束。双方律师在庭审的最后一刻,终于同意了调解。
两大争议
争议一 要不要再买一套房
原告:要生活必须要有住处
被告:孩子母亲已经有房,无须再买
昨天,王纳文的律师在增加了3.12万元的托儿费后,把索要的抚养费由原来的66万余元提高到了近70万元。但对双方来说,争议最大的还是王纳文索要的 46.8万元(沈阳房屋均价4680元,以10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计算得出)的购房费。原告方说,孩子要生活,必须要有住的地方。
高峰律师拿出王纳文的已购房协议,证明她有房子,也就意味着孩子有住的地方。高峰律师称,除此项目外,余下都可以商量。
争议二 高峰到底穷不穷
原告:高峰在辽京两地都有酒店
被告:高峰在2002年前后的月收入为1万元
谈到高峰的支付能力,他的律师努力地证明高峰很穷,不能负担近70万的高额抚养费。证据显示,高峰在2002年后的月收入是1.2万,之前是8000元。
但王纳文的律师反驳称:“支付多少要看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包括稳定的收入和现有的财产。”王纳文律师称,法律规定对于无经济收入的情况,可用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他们说,已经知道高峰在辽宁和北京都有饭店。对此他们已向法院申请调查高峰的饭店资产。
确认事实
确认一:抚养费按沈阳生活标准计算
在昨天的法庭上,王纳文方放弃了按北京的生活标准来抚养小孩,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沈阳市的平均生活水平支付抚养费。
确认二:高峰曾给的10万元不纳入抚养费
对于王纳文曾收过高峰10万元的证据,法官认为事情发生在王圣元出生之前,所以应不纳入抚养费。
调解有望
庭审的最后阶段,在法官的询问下,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王纳文的律师表示他们愿意在抚养费金额上作出让步。休庭后,王纳文的律师称,他们愿意将居住费减少一半,将底线降到45.9万。
高峰的律师则表示除居住费46.8万元外其余的款项可以协商。法官要求双方在本周五向法院提交调解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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