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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可口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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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7/20 出处: |
张哲瑞律师
在美国,保护创造发明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申请专利,二是保守商业机密。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具体采用哪种方法要根据发明的性质和特点而定。比如,有些容易被仿造的产品,最好是通过申请专利来获得保护。而对于那些不容易被仿造而又需要长期保护的产品,则最好求助于保守商业机密。
一般而言,专利和商业机密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美国专利法要求,专利申请人必须把专利技术的内容以一般技术人员能够掌握的方式提交专利机构。一旦专利得到批准,专利技术即公之于众。自申请之日以后的20年内,专利技术享有专利法的保护。20年后,专利技术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公司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由于专利保护的公开性和时限性,有些具有重大商业价值的发明便避免申请专利,而是运用传统的保护方式,即保守商业机密。
美国保守时间最长的机密可能不是哪项国家机密或重要军事机密,而是一种饮料的配方――可口可乐。可口可乐的原始配方一直保密至今,历经100多年。自从可口可乐的配方诞生以后,曾有许多饮料市场的竞争商试图通过诉讼迫使可口可乐公司公开配方。但这些努力从未完全成功过。可口可乐的原始配方至今仍然是一个秘密。
1886年5月,美国药剂师逢博顿把自己家的后院变成实验室,在一口铜罐子里调制出一种新饮料的配方。逢博顿的会计罗宾逊为这种新饮料取名“可口可乐”。一年后,逢博顿开始在自己的药店里出售这种饮料,平均每天卖出八九杯。第一年收入50美元,而制作饮料的成本却高达70美元。所以,逢博顿第一年是赔着本干。但逢博顿有一个宏大的市场计划,而且说干就干。不出几年,可口可乐已经从默默无闻一跃而成为美国最有名的几种饮料之一。
在发明可口可乐的配方后,逢博顿面临如何保护这个配方的问题。当时,他面临的选择并不多:或者申请专利,或者保守秘密。申请专利意味着,逢博顿必须公开配方。而且专利保护并不是无限期的。在专利失效后,任何人都可以用逢博顿的配方配制这种饮料出售。而逢博顿并不打算让可口可乐只领市场风骚几十年。他想一直保守这个配方的秘密,永远不为外人道也。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专利就不是最好的选择了。
逢博顿选择了保守商业机密这个途径,来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但是,保守商业机密和扩大市场在当时是矛盾的。要扩大可口可乐的市场,就必须建立更多的饮料生产厂,这样就免不了让更多的人掌握可口可乐的配方。俗话说,人多嘴杂。了解配方的人一多,说不定哪一天就泄露出去。况且,饮料市场上的竞争对手都希望获得可口可乐的配方。对此,逢博顿颇费了一番心思。最后,这位药剂师出身的发明家终于灵机一动,发明了可口可乐的浓缩配方。
只有逢博顿掌握这种浓缩配方,并只由可口可乐的总厂生产。总厂再把生产的可口可乐浓缩液卖给瓶装厂,由瓶装厂兑入苏达水后,制成可口可乐成品饮料。这样一来,可口可乐的市场虽然不断扩大,但掌握原始配方的人始终有限。这种制作和销售饮料的办法一出,其他公司纷纷效仿,今天已经成为饮料行业的通例。
可口可乐保护配方的成功也使得饮料和饮食行业群起效仿。今天美国市场上,大部分饮料和食品的配方均不再申请专利,而是保守商业机密。比如,肯德鸡炸鸡的原始配方一直未加公开,至今仍然是肯德鸡公司的商业秘密。比起申请专利来,保守商业秘密至少有下面几个长处:
首先,在专利得到正式批准以前,申请人并不享有专利。而从提出专利申请到批准有时长达数年时间,在此期间申请专利的技术并不受专利法保护。专利申请人只能靠三缄其口,保守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尚未获专利的技术。与此不同,商业机密从发明人决定保守机密的那一天起就成为机密。
其次,正如前文所言,申请专利必须按要求披露技术发明的细节。一旦专利获得批准,专利技术即公之于众。市场上的竞争对手由此可以获得这项公开的专利技术,然后通过其他方式发明类似的替代技术。相比之下,商业机密在泄露之前,不可能被竞争对手知道。
最后,需要一提的是,申请专利成本高昂。有专利法律师做过统计,在2003年,申请一项专利的平均花费在一万到两万五千美元之间。这只是在美国国内的花费,尚未计算在国际上维护专利的花费。而保守商业机密不需要如此高昂的成本。在美国,通常的做法是要求掌握商业机密的人签署“保密协议”。在大部分情况下,法庭承认“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
有人曾经总结说,专利和商业机密都是为了保护创造发明,只是保护的方式不一样。专利是通过公开发明的方式保护发明;而商业机密则是通过隐藏发明的方式保护发明。归根到底,专利还是商业机密?不管采取哪种方式,一个基本的原则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至于如何取舍则必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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