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英九:宪法规定:“一个中国”
|
时间:2004/06/02 出处: |
台北消息,在野的中国国民党副主席、台北市长马英九今天指出,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当然是一个中国”.
马英九今天是在台北市议会接受质询的时候做作出上述表示。
在议会上,有议员问马英九,他会不会承认“一个中国”原则?
马英九回答说,“一中”的问题不在台湾承不承认,是现实情况究竟如何,“中华民国宪法当然不可能有两个中国,当然是一个中国”。
在被问及是否赞同李登辉的“两国论”,以及陈水扁的“一边一国”时,马英九跳过“两国论”,针对“一边一国”表示,国民党主席连战先前说过,“我们这边是中华民国”。
马英九说,当前台海形势比他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任职时更为严峻,最大问题在于双方缺乏互信,对两岸关系定位不太可能有共识。
他指出,1992年两岸也缺乏互信,但至少同意彼此有歧见(agree to disagree),不让谈判破局,搁置争议,处理其它问题,才能有隔年的辜汪会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