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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成群 古时有钱有势男人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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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4/17 出处: |
母系社会(一女多男)的结束,父系社会(一男多女)的产生,结束了女性作为社会结构中心的地位,进而女性成了一件能够体现男性荣誉的物品,抢得越多越风光。人类早期就经常因争夺女人而引起大规模的部族战争(比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所记载的故事)。
初民大概只是族内通婚。这种行为不但会破坏族内的社会秩序,造成兄弟乃至父子之间的残杀,更可怕的是造成遗传变异。中国上古神话经常提到一些“人首兽身”的怪物,说不定就是乱伦的结果(“娶妻避同姓,畏灾乱也”)。结束这种族内通婚的陋习的惟一办法就是与外姓女子通婚。这并不容易,于是就武力抢夺。今天一些少数民族的“抢婚”仪式,就是这种原始习俗的遗存。《易经》中也有记载。“屯”卦中说:“那些骑着马、挟着弓来回奔跑的家伙在干什么?他们不是寇贼,可能是抢婚的吧。” 由抢婚到买卖婚姻,是社会进化的结果。很多人类学家都论证了一男一女相配的人类心理机制,认为婚姻和爱情是专一的,不可分享的、独占的、嫉妒的。但由这种心理状态变成一种社会制度(“一夫一妻制”),应该是很晚的事情,古代没有现代概念上的“夫妻”。
买卖婚姻尽管不符合婚姻和爱情的心理基础,但买比“抢”还是要文明一些,男人之间此刻比的不是力气和勇敢,而是财富的多少和社会地位的高低(由斗殴变成数钱),这种方式最起码避免了频繁出现流血事件。
既然婚姻与社会等级和金钱有关,有钱有势的就可以拥有很多女人。先秦时代,一个男人可以名正言顺拥有几个女人,与他的身份等级有关。诸侯的正妻称“夫人”,二妻称“孺人”,再下来就是“妾”。士大夫的正妻称“孺人”,小老婆称“妾”。庶人有一个女人就算不错了,不得有非分之想。所以,农民纳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尚书》中说:“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意思是牛马发情逃跑了,男女奴仆私奔了,都不要追,由他去。上古时代,“妾”就是女贱人,“臣”就是男贱人,这是词汇的本义。“妾”意指小老婆,至少是战国之后的事情。妇人为妻,少女为妾;聘者为妻,奔者为妾。(《礼记》)“聘者贵,奔者贱。”所谓的“聘”,实际上就是买卖加上一系列迎娶仪式;所谓的“奔”,就是私奔(没有按照礼聘和婚俗仪式行事,像发情的马牛跑了一样)。总之,“妾”就是在年龄、身份、地位、手续等各个方面都不合礼仪规范的人。有钱有势的男人违规纳妾,其后果由身份低下的女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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