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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回避婚检八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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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3/24 出处: |
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遭遇危机“零婚检”引爆新社会问题最近四五个月,山西平遥的侯永太碰到了前所未遇的工作难题。自从去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强制婚检被取消,而代之以自愿婚检,县里的婚检率一下从90%跌到了近乎于零。作为平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任,侯永太为此没少伤神,绞尽脑汁进行宣传动员,却收效甚微。
降价!为了提高婚检率,侯永太决定再出一招,婚检收费“大跳水”,降到只有过去的一半左右。然而,婚检科依旧门可罗雀。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儿至少有80万至100万,即每30秒至40秒钟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降生。人口出生缺陷率全球范围内中国最高,而山西又居中国之首。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1年开始实施了一项“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山西平遥、和顺、中阳和平定四县市成为首批试点县,对于出生缺陷高发人群进行孕前、孕后和出生后的三级干预。
然而,婚检率的骤跌,令“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了严重的危机。
■“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遭遇“零婚检”困惑在我国“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试点县之一的山西平遥,今年以来仅有两三对新人在宣传动员之下做了婚检,并且他们选择的检查项目只有乙肝表面抗体这一项。
“为了加强婚前教育,提高婚检率,现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办公场所都搬到我们单位来了。”平遥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任侯永太苦笑着说。
平遥县的结婚登记点原来都设在各乡镇,从今年1月1日起,各乡镇取消了办理点而统一归到县里。平遥县民政局把婚姻登记办公室搬到了婚检所在地,可见其良苦用心。
侯永太说,在新人登记之前,他们先是免费提供教育录像,再请专业人员讲解,努力动员新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有人嫌查所有项目太麻烦,于是他们推出了“婚检套餐”,现在是查多项可以,查一项两项也行;有人认为婚检费用太高,于是他们推出大幅优惠,降价幅度在百分之五六十左右,原来一对新人108元的全套婚检费用,降到了现在的60元左右。
“即便如此,愿意做婚检的人还是很少,我们也不能强求。”侯永太无奈地说。
■ 尴尬现实:现实婚检率骤跌部分地区逼近零水平侯永太的烦恼,也正是相当多的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者现在不得不面对的烦恼。婚检率骤减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十分普遍。在广州,去年国庆“黄金周”结婚的3149对新人没有一对自愿婚检;在武汉,因无人上门婚检,负责婚检的医生得到了自1986年武汉市开始实行强制婚检以来的头一回国庆休假;在南京,一些区县妇保所的专职婚检医生由于“生意清淡”,不得不开始转行。
在2001年至2010 年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都规定到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经多年努力,去年全国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已达到68%左右。其中,北京、上海、浙江、辽宁等地的婚检率达90%以上;山东、天津、福建、河北等地的婚检率也都在80%以上。
不过,这些多年努力得来的数字眼下已经所剩无几。
在新《婚姻登记条例》生效之后,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曾在本市23家医院内对去年10月份当月婚检人数做了一份调查,发现在此期间的婚检人数还不到前一年同期的1/10。
在上海,去年10月份的自愿婚检率仅在1.69%左右。
广东省去年国庆节期间结婚的16374对新人,只有114对新人自愿婚检,比例低至7‰,其中广州市的3149对新人没有一对自愿婚检。
河南省卫生与民政部门的统计显示,去年“十一”黄金周的7天内河南结婚人数达到579782对。但全省婚检率却陡然下跌到每个城市平均婚检人数不到4对,农村地区不少县乡为零。
在今年3月5日举行的“广西妇女健康与发展问题研讨议事会”上,广西卫生厅副厅长谭明杰说,自强制婚检变为自愿婚检后,该区婚检已逼近零水平。与此同时,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
令侯永太这样的基层工作人员想不通的,还有法律层面的另一层尴尬。“母婴保健法规定要做婚检,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却说婚检不是非做不可,这法律法规之间不就冲突了么?”
北京市人大代表吴秀萍在今年北京市“两会”上提出,有关婚检问题的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一致的地方亟待修改统一。
■缘起背景:以自愿婚检代替强制婚检新《婚姻登记条例》,因其体现出对公民意愿和个人隐私充分尊重的人本精神,各方舆论好评不绝。其中“以自愿婚检代替强制婚检”一条,反响尤其强烈。
赞成自愿婚检者列举了很多理由:强制婚检已经演变为“走过场”,而且还给新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婚姻自由本是天赋人权,但婚检等前置程序难倒了不少人;婚检由“必选”变成“自选”,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正在拥有越来越大的选择空间;现在情侣不少都有婚前性行为,婚检已名存实亡;健康状况、生理特点属于个人隐私,大多数人不希望被人知道……
资料显示,在我国,强制婚检源于1986年。当时,卫生部和民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对婚前健康检查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从此开始执行强制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次把婚检制度写入法规。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婚前保健,进一步强化了婚检制度。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1994年旧条例的评价是,“该条例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01年婚姻法的修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关于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改“自愿”的原因,民政部的解释说: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二是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这就造成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新修订的条例没有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民政部的官员表示,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质疑声音:婚检存在的问题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执行与此同时,怀疑与反对“取消强制婚检”的声音也始终没有断过。厦门大学婚姻法专家蒋月教授的一句话很能代表此类观点:“目前婚检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在于婚检制度本身,而是在于这一制度没能很好地执行。”
这类观点认为,像婚检乱收费、流于形式以及某些医生无视患者隐私的现象,并非婚检制度造成。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改进,而不是回避甚至推卸责任。假如因为不规范现象的存在,便取消关于婚检的规定,无异于因噎废食。
相对于婚检的选择权,一些人更重视双方的知情权。这种观点认为,如果婚检结果出了问题,婚姻登记部门就不颁发结婚登记证书,这等于给了双方一个知情权。如果没有了婚姻登记部门的把关,自行进行婚检,那么其中一方有可能对病情隐瞒。
还有不少医学专家在媒体上呼吁,婚检是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阻断疾病的屏障之一。婚前检查可以发现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对受检查者可以根据遗传学材料加以分析指导,这是优生的第一步;还可以发现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有利于男女双方及后代的身心健康;对检查发现的某些疾病,可以及时地处理和治疗,避免婚后的麻烦。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陈舒在向本次全国人代会提交的建议中指出,卫生部门要规范工作,做实婚检的每一个环节。“对婚检的项目、范围、内容、对象等也要明确和公布。”“让公众知情,把不应当结婚、因重大传染性不适宜结婚或对健康配偶要特别保护的疾病,以及有重大遗传倾向的遗传疾病向社会公布并大力宣传。”
■症状析因:年轻人回避婚检的八大理由婚前的医学检查一旦不再强制,婚检率的下降为何如此令人措手不及?在年轻人聚集而又可以直接表达个人思想的各大网站论坛上,或许可以梳理出一些线索。
理由一:为了体现相互信任。“我们认识都快七年了,我了解他就像了解我自己。试问如果在婚检中查出对方有病,你的选择将是什么?离开他(她)吗?谁能一生无病?如果在婚后又得了此病,是否选择离婚?婚姻应该有起码的信任。”
理由二:不愿花费时间。“现在两人每天东奔西走地忙着筹备婚礼的事,眼看婚期迫近,如今两个人连凑到一起都难,哪里还能腾出一整天时间去做婚检?”
理由三:认为婚检费用过高。“干吗把钱花在这个可有可无的婚检上?尤其对于生活在偏远郊区或者山区里的农民来讲,100多元的婚检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理由四:认为婚检没效果。“我有朋友以前做过婚检,都是收了钱,走个过场,医院哪有那么认真?报纸上不是还报道有人因为婚检没检出对方有精神病而起诉医院吗?”
理由五:认为没必要在结婚前考虑生育的事。“现在谁一结婚就急着要孩子呀。孩子对每个人都是重要的,等到要孩子时进行产检,不是一样吗?”
理由六:认为单位体检可以替代婚检。“我们俩的单位年年都要组织体检,刚查完,身体都不错,何必还要再检查一次。”
理由七:对婚检过程恐惧。“听说婚检有些项目很不舒服,特别是妇科检查。让别人摆弄你的身体隐秘处,感觉太别扭了。”
理由八:不想暴露隐私。“有的医生素质太不让人放心,说话总爱大声嚷嚷,你有什么病,全楼道的人都听见了。”
■概念误区:取消强制婚检不等于取消婚检广州市人口与计生局宣教处处长段建华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分析了一些人特别是初婚人群排斥婚检的误区。他说,很多人排斥婚检,主要是片面理解婚检就是“检查处女”、“侵犯隐私”等,认为有辱人格,其实婚检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近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婚检意义回答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提问,他说:“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一道重要防线。婚检为保护当事人健康和后代健康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取消强制婚检,并不是说取消婚检。”山西平遥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任侯永太说,“我们不遗余力地宣传,就是要告诉大家,婚检对于预防缺陷儿出生相当必要。”
每年我国婚前检查的男女青年中可发现近3%的人患有性病、肝炎、严重遗传病等各种疾病。2000年到2002年我国婚检的疾病检出率分别是8.1%、9.1%和9.29%。主要是以生殖系统和传染性疾病为主,性传播疾病检出率逐年上升。
为引起人们对于婚检必要性的重视,《鲁中晨报》刊登了一位母亲对自己逃避婚检的忏悔:“我们结婚登记前,刚好单位组织外出旅游,为图省事,我们托熟人从医院弄了份婚检合格证明,领结婚证第二天就高高兴兴地度‘蜜月’去了。
“1993 年10月,儿子出生了,一双大眼睛很招人喜欢。到了他快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发现他发育得特别缓慢:别的3岁小男孩体重普遍都有25斤左右,但他却连20 斤都不到,而且我和丈夫的长相都比较端庄,可儿子鼻梁很扁,两眼之间的距离却特别宽,颧骨很突出。到医院一查,结果儿子是重型地中海贫血症。
“当时我整个人都晕了,医生给我和丈夫做了检查,才知道我们都是地中海贫血基因的携带者。医生说这是一种染色体遗传疾病,如果婚检时做血液筛查,怀孕后做治疗性人工流产,完全可以避免儿子的出生缺陷……
“今年6月13日,我最担心的那一刻终于还是无可避免地到来了:孩子由于血色素下降,肝脾进行性肿大无法正常代谢,引发严重贫血、器官衰竭。全家22万元的积蓄也只挽留了儿子不到9年的生命。如果那时候不是图省事而是去做了婚检,结果一定比现在好得多。当年我们只是省了一天的时间,可后来却为此付出近10年的辛劳和痛失儿子的无尽煎熬。”
■难题试解:婚检福利化能否提高婚检率伴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酝酿、出台和实施的整个过程,有关是否应该强制婚检的话题一直争论不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建议,有的希望倡导婚检,给予婚检者补贴;有的认为应该恢复强制婚检,为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比例,把好“第一道关”。
从目前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发表的各式言论分析,如果将“是否应强制婚检”之争,化为“是否应倡导婚检”的问题,相信处于论辩双方的舆论,将会达成相当程度的共识。
北京市人大代表吴秀萍代表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提出一些相当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她说,在解决各部法规之间的一致性问题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到,婚检不仅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增强人们婚检的自觉性;对于什么样的疾病不适宜婚育,有关机构也应该列表公布,广而告之。另外,考虑到一些家庭的实际困难,建议医疗机构取消婚检收费,把它作为公益性措施推出,以提高婚检率。
将婚检福利化,免费向公众提供,这一观点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有媒体评论说:既然是从母婴保健和下一代人口素质的角度考虑婚检的必要性,那么,取消婚检的收费如何?让婚检变成一种权利、一种福利、一种单纯的保障母婴健康的手段,而非强制性的应尽之责。
这种想法并非无先例可循。在中国,同样是保障儿童健康和人口素质的儿童免疫制度,已使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并不在于人们免疫观念的迅速增强,而在于基本实施免费服务。
一直在做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侯永太认为免费婚检是个好主意,不过一定要得到各级财政的支持。“光靠一般县以下的财政是有困难的。像现在计划生育的一些免费服务,经费来源是三三四制:省里三,地区三,县里四。如果财政上能够保证到位,对于倡导婚检是相当有利的。”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妇联主席高鹏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的一份建议中提出,国家应该对结婚双方进行婚检补贴,以提高新婚夫妇的婚检率。因为,新生婴儿的健康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更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民族素质。
■资料链接■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检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的传染病、有关的神经疾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
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项目有:透视,血、尿常规化验,梅毒筛查,男女内外科检查。基本项目的检查费用,全国最高为252.8元,最低为42.5元。北京市婚检的平均费用为80元左右。
■二月二十五日,杭州市上城区妇幼保健院的婚检处和以往一样,显得冷冷清清。整整一天,没有一对新人来到该院进行婚检(来源: 北京青年报 文 乐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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