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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最好喜欢齐秦(或郑钧),黑衣长发,桀骜不驯,感染到自己,想必也自有一种飘然出尘的好气质。 也可以喜欢罗大佑,他的愤世而尖刻、革命与理想,还有让人低头怅然的经世情歌...喜欢他的女孩,大
概总有几分‘你的样子’中的洒脱坚强、笑容闪亮。是茫茫尘事中,提着易碎灯笼,守侯家园的聪明孩子、孤
独且倔强。 喜欢李宗盛的...如果把喜欢李宗盛写给别人的歌也算成喜欢,那么这支队伍将是极端庞大且面目各异。
可是如果你嘴巴刁,偏只喜欢他那把破嗓子,和那首不成调的蓝调‘寂寞难耐’-----你该是个聪明人,心里
敏锐细腻,可你不会表露,一如蓝调的忧伤只在午夜流淌。人群中的你,是个可爱可亲的好女孩。 喜欢林夕绝对是个错误。他歌词的背后是把小刀,等待和你图穷匕现。无论是‘红豆’的美到极点,‘百
年孤寂’‘邮差’的孤独到发疯,还是大量词作中的麻木、冰冷、疏离、怪异----他像音乐里的王家卫,书写
着大都市背后的光怪陆离和眼泪。
喜欢他,早晚要被他伤害----可是这种女孩,本身就是大都市里的一员战将,时尚、美丽、卸妆后很寂
寞。
大概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命歌手,当他歌唱,你的心若琴弦,轻轻共振。 列了那么多可以喜欢的,真不幸,我喜欢陈升。 想想吧,陈升是那种汗衫短裤、穿拖鞋摇蒲扇,走到院子里看流星的人----完了完了,连‘院子’都出来
了,陈升真是老土啊。----喜欢这样的人的女孩,会变成什么样啊? 如果说罗大佑是一只无脚的青春鸟,在大时代的洪流中找不到卑微人性的落足处。陈升,则是行走于尘世
中,边走边唱,讨厌成长、衰老、凡庸,而又吟唱着成长、衰老、凡庸----人生的一切,沏成涩若微风的一壶
苦茶,和遇到的每个行人共饮。
‘其实我也经常讨厌我自己,或怪罪我生存的年代。
努力的找理由,解释男人的驿动,也常常一个人躲藏起来。’
他看透自己、那些不甘平庸的挣扎,就明白我们这些希望自己活的有理想有快乐的平凡人的种种渴望与惶
惧。他清楚平凡岁月里那些微弱的梦想低低的呼喊,曾经的狷狂奇想和如今的风尘恋恋----他明白这一切却不
能看开、不能放手出尘离世潇洒而去。所以他总是向前走。一遍遍走过生命的窄门,一段段浓雾。寻觅依稀的
亮光----一次次,轮回不休。 我不诧异他的反复,因为我也喜欢在夜晚顿悟、于白天困惑。
我也常常放手之后再固执回头,对做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也许,音乐里,我们都是长不大的
孩子。
很糟糕,喜欢陈升的女孩,平凡而古怪,夜里做很多梦,白天很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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