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读
-2002/12/11

如果你看到一个扎着马尾巴的女孩边走边唱,胸前的钥匙上下欢跳,那一定
是十年前的我。那时我走路上学,目光四处乱溜,嘴是不停的。
如果你在地铁或是公交车上看到一个蓬头女子捧着一本书,自说自笑自陶醉,
那一定是现在的我。如今我乘车上班,目光已经被手里的书锁定,不管多么
拥挤。
我喜欢这种边走边读的感觉,自得其乐,周遭的喧嚣统统与我无关。
一书一世界。

工作了就老觉得时间不够用,还没有做什么一天就过去了,忘记了从前为什么
会那么悠闲,奇怪从前的读书时间都是哪里来的。告别了图书馆了泡一整天,
看阳光金色的拖裙缓缓拂过书桌的充实,久违了一盏灯一杯茶、雨打芭蕉伴读
书的闲淡,无奈中学会了边走边读。渐渐地居然上了瘾,欲罢不能。

边走边读,首选的是网友的大作。有网友出书了,必是忍不住在论坛里大声嚷
嚷,于是连哄带骗加威胁地一定要弄一本到手。书寄到单位的那一天,我快乐
地象过节一样,工作的间隙抑制不住地要去偷看。
终于可以上车或者进地铁了,首先要手疾眼快地抢得一个有利地盘,条件是必
须胸前有一个小小的空间可以容我用一只手拿着摊开或半卷的书。然后就忘乎
所以了。最可爱的是网友的书里常常会出现调侃论坛里别的网友的文字或者干
脆拉过来做了故事的人物,边读边回想论坛里发生的那些趣事,往往忽然发现
四周的人以怪异的眼光齐齐盯住我,才意识到自己得意忘形,笑得过火了。想
想那些不知典故的普通读者在读同一本书时,失却了这许多回味的快乐,不免
为之惋惜。
更常发生的是沉浸其间,猛抬头间发现目的地到了,大叫一声“等一下”,以
百米冲刺的速度一个箭步抢到车门口,下车后的最初几秒总是大脑迟钝,要摇
上几摇才能分辨出自己身在何方。

一次从一个女网友那里搜刮来一本手掌书,象《新华字典》那样的大小。她说
这书最适合女孩了,通常的小手袋都能放得下。我连连点头,真是深得我心。
那天在地铁里看得入神,发觉快到站了,书都舍不得合拢,就拼命往车门挤。
刚挤到,有人用卷起的报纸敲了敲我的书,定睛一看,是同一个论坛里的一个
男网友。甩过来一句:少见这么用功的女孩子的。
晚上到论坛里贴了个帖子,说起这地铁里的小插曲,那男网友跟贴说:刚和别
人在聊天说今天在地铁里捉到我了,一个目光怪异的蓬头女子,口中念念有词。
呜呼,我才知道边走边读的自己,原来竟是这样一副尊容:(

可我还是喜欢边走边读,再长的路就这么过去了,丝毫不会焦急不会乏味。看
满车的人就这么坐着,任时间轻快地从眼皮底下溜走,着实替他们心疼。想想
自己虽然把大把大把的时间上缴给了网络,毕竟还在赶路的中间读了不少“圣
贤书”,感觉这都是自己抢救出来的时间哦,顿时觉得自己得了大便宜,得意
非凡。

只是,只是自己的形象好象有些糟糕。如果你碰见了我,别见怪。如果你碰见
了类似的女子,请相信,她是如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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